澳洲學生簽證新規今日生效:境內轉簽受限、家屬不能隨行,你受影響嗎?

2026年10月2日

2 Oct 2026 · @Richard

澳洲內政部的學生簽證新規由 2026年10月2日 起生效。大部分臨時簽證持有人,包括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將不能再在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subclass 500)或學生監護人簽證(subclass 590);學生簽證申請亦不能再包括配偶及子女,除非符合豁免。

重點一覽

改變新規定主要豁免
境內申請大部分臨時簽證持有人須在澳洲境外遞交申請,並在境外獲批同一院校延長12個月內、升讀更高AQF級別、PhD、中小學等
申請時包括家屬不能再包括配偶及受養子女PhD、DFAT/國防部資助、外國政府獎學金、合資格太平洋島國及ASEAN學生
獲批後加入家屬一律不可以沒有豁免

現有簽證不受影響;10月2日前已遞交的申請,仍按舊規審理。

改變一:大部分人不能再在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

大部分臨時簽證持有人將不能在澳洲境內遞交學生簽證(500)或學生監護人簽證(590)申請。受影響的簽證類別見下文法定清單。

  • 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同樣受影響:想再申請另一個學生簽證,除非符合豁免,否則須在境外申請。
  • 以家屬身份持有學生簽證、想轉為主申請人的人士,亦在受影響之列。
  • 境外申請的意思:遞交申請時及簽證獲批時,申請人都必須身處澳洲境外。
  • 現持590簽證的學生監護人,仍可在境內繼續申請另一個590簽證。
  • 新規不影響你現有的學生簽證。

法定清單:哪些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境外申請?

助理部長 Julian Hill 於2026年10月1日簽署法律文書 LIN 26/102,列明以下17類簽證持有人必須在澳洲境外申請學生簽證,不論簽證類別(stream)。此文書同時廢除了舊有的「不能在境內申請學生簽證」簽證清單文書。

類別簽證
打工度假417 Working Holiday、462 Work and Holiday
旅遊及過境600 Visitor、601 ETA、651 eVisitor、771 Transit
工作類482 Skills in Demand、482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457、400、408
畢業生485 Temporary Graduate
其他403(僅限外交或領事家傱類別)、407 Training、602 Medical Treatment、988 Maritime Crew、995 Diplomatic(按 Division 995.2 獲批者)

打工度假(417/462)持有人特別注意

過往不少打工度假人士在澳洲境內轉持學生簽證繼續留澳。由新規生效起,持 417 或 462 簽證的人士必須離開澳洲運交學生簽證申請,並在境外等候獲批。香港及台灣護照持有人一般持 417 簽證,亦在此列。

計劃由打工度假轉讀書的人士,應預留離境申請的時間,配合工作、租約及開學日期安排,並了解申請時亦不能再包括配偶或子女。

哪些學生簽證持有人仍可在境內再申請?

現持學生簽證、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的人士,仍可能在澳洲境內申請另一個學生簽證:

  1. 需要延長修讀:在原定課程結束日期後需要最多12個月完成學業,且繼續在同一教育機構就讀。如屬課程套件(package of courses),需延長的必須是主課程。
  2. 獲 DFAT 或國防部(Defence)資助。
  3. 申請修讀博士(PhD)。
  4. 申請修讀小學或中學課程。
  5. 升讀更高 AQF 級別:已完成具 AQF 級別的主課程,並升讀更高 AQF 級別的課程。如完成的是高等教育課程,下一個課程亦必須是由高等教育機構開辦的高等教育課程。
  6. 中學畢業後升讀:已完成中小學學業,升讀沒有 AQF 級別的課程。
  7. 由非 AQF 課程升讀 AQF 課程:已完成沒有 AQF 級別的課程(例如英語課程),升讀具 AQF 級別的課程。
  8. 教育機構違約:因學校未能履行責任(provider default)而無法繼續課程。

換言之,政策方向是允許「完成學業」及「向上升讀」,但不再接受平行或降級轉讀來延長留澳。

改變二:學生簽證不能再包括家屬

學生簽證申請人不能再在申請中包括配偶及受養子女,除非符合豁免。此規定亦適用於續簽(further Student visa)申請。

獲批後再加入家屬(subsequent entrants)一律不可以,沒有任何豁免,包括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

申請時仍可包括家屬的豁免情況:

  • 修讀博士(PhD)
  • 獲 DFAT 或國防部資助
  • 獲外國政府獎學金
  • 來自太平洋島國或 ASEAN 成員國的合資格學生

如你現有的學生簽證已包括家屬,而你在澳洲境內申請下一個學生簽證,或可繼續包括他們。申請時,主申請人與所有家屬必須身處同一地點(同在境內或同在境外)。

需要留意:香港及台灣並不屬於 ASEAN 成員或太平洋島國,除非符合其他豁免,一般將不能再攜帶配偶或子女以學生簽證赴澳。

2026年10月2日前已遞交的申請

新規生效前遞交的學生簽證申請,包括已包括家屬的申請,將繼續按遞交時的規定審理。如你在新規生效前已入紙,一般不受今次改動影響。

你屬於哪一種情況?

以下是常見情況的初步判斷,實際結果仍需按個人簽證紀錄及內政部最新清單評估。

你的情況新規下的影響
持學生簽證,需要在同一院校多讀最多12個月符合豁免,可在境內續簽
持學生簽證,讀完文憑後升讀學士屬升讀更高 AQF 級別,可在境內申請
持學生簽證,轉讀同級或較低級別課程不符合豁免,一般須離境申請及等候獲批
已讀完學士,想再讀文憑或 VET 課程高等教育後的下一課程須為高等教育,一般須離境申請
持打工度假(417/462)、旅遊、485 或 482 等簽證,想轉學生簽證屬 LIN 26/102 法定清單,必須在境外遞交申請
已在澳讀書,想把配偶或子女加入現有簽證不可以,沒有豁免
香港或台灣家庭計劃攜配偶子女赴澳讀碩士不能包括家屬,除非獲外國政府獎學金等豁免
申請修讀博士,想帶家屬同行申請時仍可包括家屬

安諾移民律師團隊建議

今次改動落實了移民部長 Tony Burke 於9月17日公布的方向:限制學生家屬隨行,並收緊以轉讀延長留澳的 visa hopping。從9月公布到生效不足一個月,沒有過渡期可以「趕尾班車」。

  1. 先評估,再報讀:在簽入學通知、繳交學費或安排搬遷前,先確認新課程是否屬於豁免情況。
  2. 課程要「向上」:規劃升學路徑時以更高 AQF 級別為目標,平行或降級轉讀將需要離境申請。
  3. 預留離境申請的時間及成本:如須在境外申請,申請人在獲批時亦必須身處境外,工作、租約及學業安排都要配合。
  4. 家庭安排需要另行規劃:學生簽證已不再是全家赴澳的一般途徑。配偶及子女如想同行,需按個別情況評估其他簽證選擇。
  5. 考慮長遠身份規劃:如最終目標是全家移居,可同時比較技術移民、僱主擔保、國家創新簽證(NIV)等可直接包括家屬的途徑。

常見問題

問:我現在持有學生簽證,新規會令我的簽證失效嗎?

不會。新規只影響下一次申請,現有簽證及其條件不變。

問:我的配偶已包括在現有學生簽證內,續簽時可以繼續包括嗎?

如你在澳洲境內申請,或可以。申請時你與家屬必須身處同一地點。

問:我在新規生效前已遞交申請,會受影響嗎?

一般不會。2026年10月2日前遞交的申請,繼續按舊規審理。

問:我是學生監護人(590),可以在境內續簽嗎?

現持590簽證人士仍可在境內申請另一個590簽證;持其他臨時簽證而想轉申590的人士,則可能須在境外申請。

問:我可以先獲批學生簽證,將來再把家人加進來嗎?

不可以。獲批後加入家屬的安排已取消,而且沒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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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Wong 澳洲移民律師 LPN 5513276|Dawn Chan 澳洲及紐西蘭持牌移民顧問及太平紳士 MARN 1797559|IAA 202502260|台灣安諾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 移民業務機構註冊證號:L0182-S0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一般參考,資料截至2026年10月2日,並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或移民意見。移民政策可隨時更改,請向註冊移民代理或執業律師尋求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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