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向黃金簽證持有人開放豪宅市場 無額外費用與本地看齊

2025年9月2日

新西蘭政府宣佈放寬外國人購屋禁令,允許「黃金簽證」持有人購買價值不少於500萬紐元(約2,300萬港元)的豪宅,以期吸引更多海外資本、提振疲弱經濟。

年底立法生效 吸資拉動經濟

總理盧克森(Christopher Luxon)周一透過發言人表示,有關改革將於今年底隨《海外投資法》修訂案生效。「這項改變是在不全面開放外資購屋與吸引高淨值投資者之間,找到一條中間道路,讓他們與新西蘭建立更深的聯繫,並推動經濟增長。」

新政策取消了過往黃金簽證持有人必須每年居住滿六個月才能購屋的限制。盧克森強調,全國估值逾500萬紐元的物業不足1%,僅限於高端市場,不會對一般民眾的置業負擔造成明顯影響。

黃金簽證吸引力提升

黃金簽證(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今年4月重啟,並放寬多項申請條件,包括將高風險投資類別的最低投資額由1500萬紐元降至500萬紐元,並取消英語能力要求。移民局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已接獲逾300宗申請,涵蓋約千名申請人,若全部獲批並落實投資,將為新西蘭經濟注入至少18億紐元。

對不少高淨值人士而言,能在新西蘭擁有一個居所,不僅是身份象徵,更是落地生活的重要元素。Greener Pastures駐紐顧問Mannix-Opie表示:「不是每個客戶都想買屋,但能有選擇絕對是好事,很多人正是看中這裏的生活方式,能買房讓他們更容易實現這種理想。」

黃金簽證持有人住滿六個月的購屋權利

根據 2018 年《海外投資修正法》(Overseas Investment Amendment Act 2018)及隨後的實務指引,外國人若非新西蘭公民或居民,一般不能購買二手住宅。黃金簽證持有人(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如果每年在新西蘭居住滿 183 天以上,則可被視為「稅務居民」及「例外類別」,享有與居民類似的購屋權利:

  • 可以購買任何類型的住宅物業
    包括二手住宅、度假屋及空置住宅土地,無價值門檻。
     
  • 須事先獲 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OIO)批准
    滿足居住要求是取得批准的重要條件,未達居住天數者不得購買。
     
  • 適用所有本地居民稅費
    不須額外支付外國買家附加稅,但仍需繳納普通印花稅(稱為LVR印花稅或交易費用)。
     

簡言之,當時政策重點在於「居住換權利」——只要住滿半年,就能與居民看齊買任何住宅,沒有價值限制。但若未達居住要求,即使擁有黃金簽證,也不得購買住宅物業,只能參與特定新建公寓或大型開發項目。

政策前後對比 投資門檻由禁轉開

2018年外國買家禁令生效前,非居民可購買新建或二手住宅,惟須接受海外投資辦審批。禁令實施後,只有公民、永久居民及澳洲、新加坡國民獲准購屋,海外買家僅能投資新建公寓或開發項目,個人購屋權幾乎被封閉。

新政策則劃出「高端特區」,允許黃金簽證持有人直接購買或興建豪宅,象徵由「全面禁止」轉為「定向開放」。對比之下,雖然符合條件的物業數量稀少,但對願意投入最少1500萬紐元投資額的富裕移民而言,新增購屋權成為重要吸引因素,有助他們在當地長期定居。

亞洲資金或趁機進場

對香港及亞洲投資者而言,新西蘭此舉具一定吸引力。相比澳洲外國人購屋須先取得海外投資審批(FIRB)並支付申請費及額外印花稅,新西蘭黃金簽證持有人可直接購屋,且無額外購屋稅負,與本地居民待遇看齊。這對於計劃配置海外資產、同時尋求移居方案的高淨值家庭來說,是繼澳洲之後另一個理想選項。